接地材料检测公司-建筑物变形观测之沉降观测
1)观测周期
a.当埋设的沉降观测点稳固后,在建筑物主体开工前,进行首次观测。
b.在建(构)筑物主体施工过程中,一般每盖1~2层观测一次。如中途停工时间较长,应在停工时和复工时进行观测。
c.当发生大量沉降或严重裂缝时,应立即或几天一次连续观测。
d.建筑物封顶或竣工后,一般每月观测一次,如果沉降速度减缓,可改为2~3个月观测一次,直至沉降稳定为止。
2)观测方法
观测时先后视水准基点,接着依次前视各沉降观测点,最后再次后视该水准基点,两次后视读数之差不应超过±1mm。
沉降观测的水准路线(从一个水准基点到另一个水准基点)应为闭合水准路线。
3)精度要求
沉降观测的精度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而定。
a.多层建筑物沉降观测,可采用DS3水准仪,用普通水准测量的方法进行,其水准路线的闭合差不应超过 ±2.0√n mm(n测站数)。
b.高层建筑物沉降观测,则应采用DS1精密水准仪,用二等水准测量的方法进行,其水准路线的闭合差不应超过: ±1.0√n mm。
4)工作要求
沉降观测是一项长期、连续的工作,为了保证观测成果的正确性,应尽可能做到四定:
a.固定观测人员
b.使用固定的水准仪和水准尺
c.使用固定的水准基点
d.按固定的实测路线和测站进行